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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 |
| 和规章;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 |
| 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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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 |
| 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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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法组织协调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食品、 |
|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 |
|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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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和协调食品、保健品、化 |
| 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 |
| 及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安全信息并适时向社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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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贯彻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许可有关工作,监测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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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监督实施药品、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药品行政 |
| 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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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 证,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 |
| 规范;实施对医疗器械产品的市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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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中药材种植、药品生产经 |
| 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受省局委托 |
| 承办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生产和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的现场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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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监督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 |
| 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受理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 |
| 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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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实 |
| 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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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负责系统及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根据省局授 |
| 权和委托,负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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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领导市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监察稽查机构和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 |
| 实行垂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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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 |
| 作,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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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法规处) |
| 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办文秘、档案、新闻宣传、 |
| 机票、信访、保卫等日常政务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 |
| 勤保障、财务监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 |
| 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主持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 |
| 证;负责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审查备案;规范行政许可和 |
| 政务公开工作。 |
| 电话:88259095 信箱:off@wzfda.gov.cn(办公室)law@wzfda.gov.cn(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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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事教育处 |
|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管理及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 |
| 劳动工资工作;承担本系统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相关培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培 |
| 训、考察和智力引进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根据省局授权和委托,负责实 |
| 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 |
| 系统基层建设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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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8259099(培训)88268862(职称) 信箱:per@wzfd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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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 |
|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 |
| 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 |
| 品安全管理职能,组织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食品、 |
|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监测与评价工作;收集、分析、预测及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综 |
| 合信息,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协调 |
|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保健品许可有关工 |
| 作;监测保健品食品广告发布情况;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 电话:88269068 信箱:food@wzfd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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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医疗器械处 |
|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及注册产 |
| 品标准;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受省局委托负责受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换发 |
| 证申请,对拟办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承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工作;监督实施医疗 |
| 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医疗器械 |
| 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检查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
| 电话:88259151 信箱:dev@wzfd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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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 |
| 监督实施药品、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标准;监督实施药品临床试验、中药材种植、 |
| 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管新药研发机构;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 |
| 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和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 |
| 应监测制度;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
| 电话:88259094 信箱:reg@wzfda.gvo.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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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药品市场监管处 |
| 监督实施国家有关药品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法规、规章;依 |
| 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 |
|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检查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负责对 |
| 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管。 |
| 电话:88259112 信箱:mar@wzfd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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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监察稽查支队
(稽查处) |
| 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监察稽查工作,指导下级监察稽查业务;监督抽查本辖区药品、医 |
| 疗器械质量;受理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药 |
| 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 |
| 动,协调跨地区重大案件的查处;受委托参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察稽查相关工作。 |
| 电话:88263093 信箱:ins@wzfd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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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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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鹿城分局、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湾分局、 |
| 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瓯海分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
| 一、主要职责 |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 |
| 和规章,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 |
| 上级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 |
| (二)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和上报食品、保健 |
| 品、化妆品安全信息。 |
| (三)依法组织协调对重大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食 |
| 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 |
| 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测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 |
| (四)依法监督检查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监督实施零售企业药 |
|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 |
| 销规则;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 |
| (五)根据授权或委托监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
| (六)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授权、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
| 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
| 二、内设机构 |
| (一)综合办公室 |
| 综合协调日常政务,负责行政事务、信息、宣传、文秘、档案、资产财务、干部人事、教育 |
| 培训、劳动工资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
| (二)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 |
| 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监 |
| 管部门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职能;收集、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综合信 |
| 息;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 |
| 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 |
| 故应急救援工作;监测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
|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托,负责 |
| 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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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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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划转给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苍南县、 |
| 平阳县药品检验所仍为温州市药品检验所的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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