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28日,无疑是我国医药事业发展史上值得纪念的日子。
  就在这一天,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为我国进入新世纪和市场经济后更好地依法治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确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体制,完善了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有关的监管制度;确立了药品生产质量和药品经营质量的管理规范,而且明确药品生产、经营必须达到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加强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根据现实的和长远的发展需要,在立法上对药品虚高定价现象进行规范,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修订新法规  
 
新《药品管理法》修订

  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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