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为提高处理效率,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1、申请人可以到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局办公楼三楼)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也可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表一份。
2、根据市人民政府通知,目前暂不受理信函、传真和网络申请。